弥勒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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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解除弥勒市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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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解除弥勒市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

(年第19号)

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《新型冠状病*肺炎防控方案(第九版)》关于风险区解除标准规定,经弥勒市新型冠状病*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判评估,决定自10月18日0时起,解除“弥勒市竹园镇那庵村委会大法车村蔬菜基地(青园蔬菜种植基地)”中风险区防控措施,解除后,弥勒市内无高、中风险区,弥勒市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。

在本次疫情处置工作中,医务人员、志愿者、民兵、*员干部始终冲锋在前,坚守抗疫一线;社会各界爱心人士闻令而动,齐心抗疫,纷纷捐资捐物;广大人民群众众志成城、守望相助,积极配合管控;全市上下齐心协力、共同奋战,第一个周期内顺利实现了动态清零目标。

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,“解封”不等于“解防”,全市*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要继续团结一心,坚持和时间赛跑和病*斗争,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。请广大市民朋友及来(返)弥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,继续做好个人日常防护,自觉佩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多通风、不扎堆、不聚集、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;非必要不前往发生疫情的高、中、低风险区,确需前往的,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,返弥后主动配合执行相关防控措施;来(返)弥人员须提前24小时通过“红河健康宝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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