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弥勒解除418疫情管控通告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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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9日,弥勒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“关于解除“4.18”疫情应急处置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”。

详情如下↓

弥勒市关于解除“4.18”疫情应急处置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

年4月18日凌晨,我市发现一名初次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,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,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进行流调溯源、核酸检测、结果复核等相关处置工作,并采取了一系列临时性社会面管控措施。4月18日对该人员进行多轮“双采双检”,并经州、市两级定点核酸检测机构复核,结果均为阴性。4月19日再次对该人员进行“双采双检”,结果均为阴性。经综合研判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,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,决定自年4月19日23时起解除临时管控措施。

鉴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,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,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全市各级各部门继续严格执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》(年第6号)要求,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,坚决守牢“外防输入”底线。

二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“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”的要求,全面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的监督管理,指导督促各类经营场所、重点场所规范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,对不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予以督促整改,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停业整顿。

三、各乡镇(街道)、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要从严从紧落实属地防控责任,压实各级网格员、信息员责任,织密织牢防控网格,落细落实管控措施,对辖区风险人员和外地入弥返弥人员第一时间开展排查管控工作,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。

四、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要自觉服从属地管理,认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,强化本单位人员出入管理、个人防护和扫码测温戴口罩、场所通风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。

五、广大市民要严格落实个人疫情防控责任,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,勤洗手、常通风、不聚集,保持安全社交距离,养成良好卫生习惯;非必要不离弥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;喜事缓办,丧事简办,宴会不办,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。

疫情防控人人有责,让我们共同努力,切实落实防控措施,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!

弥勒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

年4月19日

来源:弥勒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、弥勒广播电视台

编辑:张雨馨

审核:祝小涵

终审:王一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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